您好,欢迎进入快备网备案平台,我们专业为企业及个人客户办理新增备案、变更备案、接入备案、注销备案、开站备案、快速备案服务。
快备网在线客服>> 快备网在线客服<<
快备网在线客服
客服1:QQ在线
客服2:QQ在线
客服3:QQ在线
电话:13240409570
微信咨询
首页

首页

QQ

QQ

微信

微信

电话

电话

×
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kuaibeiwang
当前位置:快备网 > 备案地区 > 山东

山东省网站域名icp备案的新规

更新时间:2022-04-28 10:06阅读量:来源:快备网

山东省网站域名icp备案的新规有哪些?你了解多少呢,下面重点为大家介绍山东备案新规则:

一、企业或单位用户备案,如您的备案主体为企业或者单位时,您可参见如下规则:
1、ICP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不允许进行ICP备案;
2、如果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国内地居民,需授权给公司的中国内地居民;
3、需要备案的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或企业法人姓名一致;
4、需要备案的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企业需要准备的备案资料有:
1、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营业执照电子版);
2、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身份证电子版);
3、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身份证电子版);
4、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企业变更备案规则:
1、单位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2、如您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变更备案时,请注意:
1)、企业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没有关联,您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2)、企业名称变更前后企业之间有关联,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您的备案性质是企业则需申请工商变更证明,如您的备案性质是政府事业单位等则需提供上级部门开具的函文件。

企业接入备案规则:
如果您的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需要将服务商变更为另外一家服务商,您需要知道之前企业备案的信息如: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等;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再进行变更。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变更备案或注销备案后重新备案。

山东省备案新规

二、个人用户备案,如您的备案主体为个人时,您可参见如下规则:
1、证件住所需为本省,如非本省,需上传本省暂住证或居住证;
2、个人不满16周岁不允许进行ICP备案,16~18周岁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3、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4、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5、个人备案网站名称需要符合个人的相关情况,网站内容只能展示个人相关的信息,不能出现企业或单位的网站内容。

个人变更备案规则: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个人接入备案规则: 如您的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需要将服务商变更为另外一家服务商,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变更备案或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可接入成功后再进行变更。

注意: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开通后需在网站底部标注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https://beian.miit.gov.cn,如果没有标注网站备案号,也没有连接到工信部的网站上,被抽查到会直接注销掉备案号。

以上就是山东省企业备案和个人备案的最新规则,如果您在做网站备案过程中遇到备案难题,也可以联系我们代备案网站,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关注快备网了解更多关于icp备案信息内容,如果觉得备案下来的时间太慢,也可以为提供加急备案服务。

转载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为主,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需注明出处:来自快备网,转载连接:https://www.ksbaw.vip/html/badq/shandong/2228.html。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
批量备案备案加急
关于快备网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服务优势
成功案例
商务合作
帮助中心
备案流程
备案资料
备案地区
备案费用
退款流程
新闻中心
常见问题
备案通告
域名备案
网站备案
出售域名
扫一扫加微信

扫一扫加微信